1963年4月9日中央转发《关于华北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情况汇报》(2024-4-9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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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发《关于华北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情况汇报》  1963年4月9日 ,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华北地区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的情况汇报》。同意在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  (一九六三年四月九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  现将华北局三月二十日《关于华北区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的情况汇报》和附件〔1〕,发给你们参阅。  中央  一九六三年四月九日  关于华北区农村建立贫、下中农组织的情况汇报  (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日)  中央,并发河北、山西省委,北京市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在一九六0年冬至一九六一年春天的整风整社运动中,根据华北农村阶级斗争形势的调查分析,感到在许多农村中有建立贫、下中农组织的必要,因而,我们在若干地区开始进行了一些试办工作。当时,在一部分三类队和二类偏下队中,阶级斗争十分尖锐,有些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封建势力没有彻底打倒;有些是社会主义革命镇的不好。在这些地方,封建阶级残余势力和资本主义势力,千方百计地腐蚀我们的干部和群众,不断地对他们自己的子弟进行反革命传统教育,进行『变天』教育,图谋阶级报复,而且已经篡夺丁一部分基层组织的领导权,实行阶级复辟和反革命破坏。在这种阶级斗争的新形势下,我们的不少干部和党员却认识模糊,阶级观念不清;对基本群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进行过阶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许多人忘记了或者根本不懂得阶级斗争。因而,党的阶级路线被忽视了,特别是对于依靠贫、下中农这个思想,严重地模糊了。在调查和试点中,贫农反映说:我们的阶级组织从土改以后就没有了,贫农、下中农没有说话的地方,说了话也不被重视,遇事无人撑腰。  根据上述情况,经过与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群众座谈,并经过与一些省、地、县的负责同志研究,大家认为,有必要在三类队、二类队,甚至是一类队,把贫、下中农组织起来,以生产大队为单位(那时还是基本核算单位),建立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并且组织委员会,作为农村贫农、下中农的阶级群众组织,也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助手和依靠力量。同时,由华北局的工作组与山西省委、晋南地委的工作组及晋南地区一部分县委的同志,根据在晋南调查研究和总结的经验,共同拟订了一个贫、下中农委员会组织条例(草稿),后来又取得有刘子厚同志和山西省委书记处几个同志参加的一次会议上的同意,并决定有计划地进行试办。以后就把这个草稿发表在《华北建设》上,供各地参考。  在一九六二年冬开始进行整风整社时,又在河北邢台专区同子厚同志一起开过一个劳模座谈会,也谈了有关贫、下中农组织的一些经验和问题。经过两年的时间,在华北区农村中,已经有一部分地方建立了贫、下中农组织。据山西省调查,全省共建立了四千五百多个贫、下中农委员会和一万七千三百多个贫、下中农小组。贫、下中农代表会和委员会一般设在生产大队,生产队则设立贫、下中农小组或者叫贫、下中农代表小组。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贫、下中农委员会或小组是在三类队中设立的,其余的都是在目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一、二类队中设立的。这些贫、下中农组织,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能够经常起作用,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在运动中起的作用比较显著。在河北省也已有不少地方建立起来,有些一类队的经验也证明有必要建立。一般说来,它的主要作用是:把基本群众组织起来,在农村两条道路斗争中有了明显的阶级队伍和阶级阵营,使基层干部和基本群众觉得自己的力量强大,『腰板』更硬了;它在党的领导下向贫、下中农进行阶级教育和政策教育,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增强了阶级责任感,更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完成各项任务;运用自己的组织力量,团结中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打击了地、富、反、坏分子的复辟活动和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维护了集体经济;可以更好地集中和反映贫、下中农的意见和要求,可以更好地监督和帮助党员和干部。实践证明,建立这一组织是完全必要的,如能运用得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根据今年二月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主席的指示,我们准备对已有的经验加以总结,并且在这次整风整社后期,通过组织整顿,首先在有工作队或者有干部在工作的三类队和二类偏下队中,把贫、下中农组织建立和健全起来,一、二类队已建立的加以巩固,未建立的也要分期分批逐步建立,防止一轰而起。有的地方,如果目前领导干部认为没有必要的,也不必急于建立这种组织。更重要的是,这种组织建立以后,支部要注意加强领导,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在运用这种组织时,要注意不能使它代替和干涉党和集体经济的行政组织,会议和工作活动也不要弄得太繁琐。  现在,把过去拟订的《贫农、下中农委员会组织条例(草稿)》和几份典型调查总结材料和座谈意见先行送上。并请各省、市、自治区注意按照中央指示,总结这一方面的经验,着手草拟条例,于五月以前报送我们,由我们加以综合研究修订后报送中央。  中共中央华北局  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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