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8日《宪法》中“四大”的条文被取消(2024-4-8已更新)

任务文章(作)   图已处理(译)   2024-04-08 01:02:26

《宪法》中“四大”的条文被取消

1966年大字报的浪潮席卷全国,图为南京大学学生贴出大字报,批判校长匡亚明

1980年4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中共中央建议,取消《宪法》第四十五条中『有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权力』的条文。

据解释,『四大』在『文革』时期风行中国,贻害无穷,严重扰乱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取消『四大』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宪法》中“四大”的条文被取消

北京机床厂的工人在写批判邓拓的大字报(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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